凡已经或有意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第一步:点击右边的“新供应商登记”的“注册”栏,然后按照提示要求在网上进行供应商信息登记 ,并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法人代表信息、联系人信息和帐号信息4个页面;
* 第二步:将下列的书面证明材料交到淄博市政府采购与调剂服务中心,由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审核 ;
1、盖有企业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盖有企业公章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盖有企业公章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盖有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有效的完税证明,可以是下列3种证明文件中的任何一种;
(1)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纳税完税证明,点击此处看样本,该证明为盖有税务机关公章的原件;
(2)盖有企业公章的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盖有企业公章的上月税单复印件,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电子报税付款通知或类似的完税凭据;
6、盖有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盖有企业公章的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盖有企业公章的企业基本信息表(包括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经营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银行帐号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点击此处看样本,并下载) 。
* 第三步: 供应商凭首次进行新供应商登记时自主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在供应商平台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菜单栏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填报,当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再点击供应商信息选项,查看基本信息页最下方的核对状态和审核意见栏, 如果核对状态不是会员供应商,而且审核意见栏为空,表示还没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资料或者还未来得及审核该供应商的资料(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资料的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如果核对状态为会员供应商,表示供应商登记的信息已经通过审核,可以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如果核对状态不是会员供应商 而且审核意见栏不为空,表示供应商登记的信息未通过审核,供应商可以查看审核意见栏,其中会说明供应商未通过审核的原因,供应商可以根据审核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并及时通知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以通过审核。(注意:会员供应商修改了敏感信息后,其核对状态会变成待审核,须及时提交供应商修改敏感信息通知暨确认单)
供应商可以用邮寄、快递、专人送交这三种方式将审核材料送达淄博市政府采购与调剂服务中心,由供应商自己决定采取何种方式提交资料。
材料请送到此地址:淄博市政府采购与调剂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9号);邮编:255037;联系人:
电话:0533#2307138;传真:0533#2307046
* 注意:审核材料若是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后寄送 ,所有书面资料请使用A4复印纸。
* 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仅负责供应商网上登记基本信息的审核,请不要将有关具体招标采购项目的文件资料(例如投标文件、制造商为代理商对某具体项目出具的授权书等)交到采购中心,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供应商在本系统中登记的经营产品分类必须是遵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通知>(财库[2000] 10号)登记,不明之处,可查看详细的品目分类表(点击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并下载)。
已经在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登记,但手续不完整的供应商应按以上要求在网上补充或调整相关登记内容,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 已经登记为会员的供应商公司情况发生变化,如果需要修改或查询敏感信息,请提交下列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1、修改银行帐号、经营地址、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敏感信息:需要提交供应商修改敏感信息通知暨确认单及相关的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此处看样本;
2、变更企业名称:按照新供应商登记流程重新登记;
3、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供盖有企业公章的新的供应商修改敏感信息通知暨确认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丢失用户名和密码:应提交供应商用户名及密码查询单,点击此处看提交样本(点击此处看样本,并下载)。下载并填写完成查询单后,传真至:0533#2307138。
淄博市政府采购与调剂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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